法律咨询

我于2005年5月22日晚上八点左右开车(准载1吨的拖拉机)回家,在路上有人给我打电话,于是我就停下车来接电话,接完电话后我继续行车回家,回到家之后大概一个多小时,交警队的找到我家来,说我的车出了交通事故,后来弄清了原因:我在停车打电话的时候,有三个女高中生下晚自习之后爬上了我车子的货厢,但由于是晚上,我一点也不知晓,当车行至那个女高中生要下车的地方,她也没有叫喊,就直接从车后面跳了下去,跳下之后就摔死了,另外车上还有两个与她一路的在另一个地方叫停后下了车,这两个人也是第二天才得知她的同学昨天晚上摔死了.我的车是保了险的,但当我报到保险公司,他们说这是意外事故,我不会负责任的,因此保险公司对这起事故也不作赔偿,现在交警队的责任认定书已经下来了,他们认定的是死者负主要责任,我负次要责任,事情的原委就是这样 ...( 详细经过保密)

互联网纠纷
2005-06-12 18:15:1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