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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5月以我母亲的身份证在电信局办理了包年的宽带手续。因个人去外地工作原因拖到2004年4月才想起网络费过期,我父亲到电信局准备续费,当时电信局工作人员告之不能续费,需重新登记,重办理,并且要我父亲把之前的欠费一并节清。于是我父亲按工作人员的话用他的身份正重新办理了一个新的帐号也节清费用,蛮以为没有问题了,直到2004年11月我家突然接到电信局说网络欠费的电话,我们一再说明我们没有欠费,要电信局查明情况。可是直到今年5月才查出是2002年申请的帐号欠费并数额高达千元。早就节清了的帐号,还重新办理了新的,怎么又欠费了?我家人十分气愤,准备去电信局总部投诉,但苦于当时的收据部分遗失,且担心没有证据,如工作人员不承认其过失,岂不是要白白多交几千不该交的费用吗?(工作人员说如果没有注销帐号则自动转为100/月)?! 我该怎么办呢??

证券投资
2005-06-11 01: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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