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左右我把车子交给我姐姐去年审,她在车管所门口看见一个认识的人,他自称在替保险公司做事,于是我姐姐就委托他办保险,他从保险公司在车管所门口的代理处那拿来保单和发票交给我姐姐,我姐姐就给了他应付的钱,谁知他没有把钱上缴,而是把钱吞了,他后来逃走了(他也骗了很多人的钱)今年6月初我到保险公司查询才知道这件事,后来我也找保险公司的人交涉,他们也认为是他们的责任,也答应照单子上的钱赔我。这本来没什么,可是我在想,要是我在去年出事的话谁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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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你的人是你姐姐认识那个的人,而不是保险公司.但保险公司也存在着过错;
至于你假设去年如出事该由谁来负责这一问题,,我个人认为,这仅仅是你的假设,实际上并没有发生事故,所以保险公司是不赔的.至于精神上的,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为没有实际损失.
建议你向保险公司上层主管人员反映此事.以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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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