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七月份我中学毕业考上了一所外地中专,学校要求把户口转到那里.当时正巧重新进行户口的登记工作,我们那儿的村干部根本就没有进行过任何核实的工作,就在户口本里想当然地里随便填上了. 由于方言的原因,我们那儿出生的小孩子都有一个小名,进入小学以后才又取了一个学名.可就是这样的原因,村干部把方言的名字给写在了户口本里,而办理身份证都是要户口本去办的,派出所又说户口本里的信息不能改,导致了学名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符,同时不符的还有年龄等等,这给我们带来了很多麻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