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5/03/17日受邀来精星玻璃厂应聘.应聘前只有口头协议,工资押45天,满一个月后就可以辞工,自辞工日起满半个月结工资... 应聘的第一个月工资是900元,到第二个月后老板说加200元,老板娘还说加班超过5天的有加班费,但我们每天都加到好晚,甚至有是到了凌晨1-2点都还是没拿到半分加班费,现在在我辞工的第二天,老板就终止了我的应聘期,不但不要上班还必须搬出厂住,无事不得随便进入厂区,更让人心痛的是要到辞工期满之后才有可能结清全部工资,现在身无分文的我求助无方才想请教您.求你帮我指一条明路!先谢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