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有个老乡于5月29号的时候在顺德均安的一个工厂上班时,他是电焊工,在工作时因触电身亡,我查了一下相关的工伤赔偿条例后于今天我们在向均安镇社保局咨询有关赔偿金额的时候对条例中的第二条不明白了。死者家里目前的直系亲属有:父亲,60岁,母亲59岁,长子13岁,次子12岁,妻子33岁。另外还有一个姐姐,已经成家。其死者生前的工资为1650元。今天在向均安镇社保局的咨询时他们告之:赔偿方式如下:父母亲中只有一个人能享受其抚恤金。年限为73岁。(中间如死亡时即停发。)其金额为此死者生前在公司为他投保时所报工资的50%。即882。其小孩的也是882元的30%来付。因此我就和很不明白。因为我在别的案例中看到他们对老人的赔偿年限是20年。(中间如死亡时即停发。)而且对于金额也应该是当地职工的平均工资吧?(顺德的平均工资为1470元),请问社保局的人说的对吗?非常感谢你能帮我回答一下这个问题,祝愿你一切都好。谢谢!

公司企业
2005-07-14 13:04:3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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