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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在某医院的美容室承担一个美容项目的运作,而我本人也是该项目的技术人员。因为该项目治疗效果好,而医院信誉也非常好,所以前来就医的患者很多。但是2003年该医院撤销了该美容室,原来的科室主任不得不离开医院自己经营。而我本人因为该项目介于美容与医疗之间,且更为偏向于医疗,所以一直在寻找合适的医院合作。最近一家正规医院决定引入我及该项目,且成立该治疗中心。我想做一个广告,内容大概是: 原******医院的****科室现已搬迁至******医院并成立治疗中心 (因为原来的医院撤销美容室以后并未再成立该科室,也没有运作该项目) ,欢迎新老患者前来咨询治疗。

其它综合
2005-06-08 09:43:0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