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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面临遗产分配问题;老人有一套房子,要平分给3个女儿。其中大女儿是和老人一起生活的,在最初买房子使用权的时候,大女儿出了6000元(当时使用权共计16000元)。 2.如果老人现在还承认启初在买使用权的时候,大女儿确实出过6000元。 3.现在老人的意思是把房子平分,但大女儿觉得不是很公平。她与老人同住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在老人生病住院期间细心照顾老人。平时又帮老人料理各种家务,因与老人同住每月给生活费600元。(每月如此,无一间断)而其他2个女儿平时平均1周来看老人一次。只是在老人病危时,很勤快地奔波于医院。

债权债务
2005-06-04 21:34:5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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