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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什么意思

刑事案件
2021-04-22 14:46:4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新《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 在指定的场所进行居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一项强制措施,如果当时人不适用普通监视居住的,可以指定居住监视居住的,并且监视居住是可以折抵刑期的。
  • 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这个人应该是涉嫌犯罪,再有问题可以电联我咨询。
  • 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办案部门应当制作《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内容包括:简要案情及立案情况,拟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涉嫌犯罪的情况,拟监视居住的理由,拟监视居住的地点,决定监视居住的法律依据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监视居住的,办案部门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和《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
  • 你好,您这边可以说明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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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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