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是一名在一起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对法律不了解.想向你请教几个法律问题.事情起因:2004年8月26日,由于做小生意.和村里人发生口角.对方打电话叫来10多个人..上前7个人,扬言\"今天晚上平你全家\",在午夜12点以后.对方其中5个人来到我们家以买东西为名企图引诱我门出去,在我门警惕没开门的情况下,其中一人翻院墙进来把我哥砸倒,然后和外面4人用砖头不断攻击我们3人(我家院墙外面是高高的砖堆,他们4个站在上面就高过院墙),我哥当时头被砸中几砖晕倒在地,我也被一砖砸到右肩膀,由于砖头不断袭来,我迫不得已为了制止他们开门出了去,随即就被他们用砍刀砍中膝盖,粉碎性骨折..经3个月后鉴定功能丧失40%现在公安部门告诉我们批捕了3人,打电话找人的是个女孩,(而公安部门告诉我门找人的是她的男朋友)这3个人分别是这个女孩..还有个是他找的人..另个是打上我哥的人..(打我的还没抓到..可公安部门要我们找律师..说快要起诉了)..

其它综合
2005-06-04 10:25:3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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