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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该装饰城附二楼的门面租赁者,主要经营板材.4月份的时候由于楼上一公共电路的原因发生火灾,我的门市虽然没有受到火灾的直接损害,但是救火时的水通过电梯流进了我的门市,致使我门市内的大部分货物浸了水.事发后保险公司对我的货物做过估价,但事后没有动静了.现在损坏的货物不能出售,又不知找谁赔偿,资金周转非常困难。这种情况我是否应该得到赔偿?应该找谁赔偿?是收取我租金的商厦老板还是物管?至今双方都是互相推脱,没人给我明确的答复.如果有关人员不予理会我是否可以起诉?这类事件是否有追诉期?如果有是多长?我怕一拖再拖到时想起诉却不行了.

知识产权
2005-06-04 1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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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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