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乘坐一人力车时被一机动车撞了,机动车负完全责任,我受伤住院两个多月。我住院期间,我家里几个人在医院陪护我,我家属都是农村的,而当时正是农村最忙的时候,耽误了很多损失了很多钱,可交通队说按规定农村的陪护费最高每天才元钱,另外加上伙食费一共也没有多少钱,而且除了这些外出院后额外还没有任何的补偿,这样算来我们要自己拿很多钱,我的头骨膜受伤,总是疼,特别是阴天下雨的时候,而我除了出院落时开的药,连医药费也没有。请问这种赔付方式合理吗?法律在这方面的规定是怎样的?期待回复,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