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恋爱多年,98年认识,当时我大学毕业不久,他是一家厦门房产销售公司总监,开始他主动追我,说我就是他一直想要找的人,会给我幸福,我一直是很谨慎的,经过差不多一年观察觉得他为人还不错,挺厚道,于是在追求者中选择了他。之后男友忙于工作,经常外地北京来回跑,但互相一直都很信任,然而在2004年却意外发现,这么多年,他竟一直隐瞒得很好,并没有跟原来的女朋友断了关系,很恶心,一直在同时交往,并背着我结了婚,还继续在瞒骗我!我实在没有办法接受这样的屈辱,从大学毕业跟他在一起到那时已经快三十了,每次谈结婚他都说要先忙好事业,没想到竟一直生活在骗局中,为什么要这么害我?难道我这么多年的感情,热情,信任,期待和大好时光就这么不值得珍惜,就这样被休辱吗?而且如果跟她结婚了为什么还瞒着我跟我继续交往?他说爱的是我,但另有隐情,我实在不明白,这是什么借口?然后他说欠我的,耽误我的没法用感情来偿还了,只能用金钱来弥补,于是写了一张,100万的借条,一年后,也就是2005年3月4日给我,便这样用一张纸结束了和我的感情,也好,至少也算是一种负责和愧疚的表现。谁知大约过了半年后,他的手机便一直放在正在通话状态,再也联系不上。。。一年时间早已过去,我给他发了无数短信他也没回过。我可以联系到他的公司包括妻子,但不想去吵架,质问,做个怨妇,我现在很希望用法律惩罚他,还我一个公道,实在是不愿意看到这个玩弄女性玩弄真情的伪君子继续道貌岸然,他是个非常虚伪,懦弱的人。 ...( 详细经过保密)
-
如果他没有在成都定居(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就应该在他的户籍所在地即厦门起诉.只要能够赢得诉讼,执行会有多种办法,也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就开始掌握他的财产线索或对部分财产进行保全.律师费一般采用协商制,针对你的案情,我认为不适宜采取一次性支付的方式,你可以先付两万元,最后再按照你实际取得的钱款额的5%追加费用.具体情况我们可以在办理委托时再进一步协商.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