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一名学音乐的女学生,上周六5月28日,我经人介绍去给一家结婚的唱歌演出,因为是临时的去唱几首,也没签什么合同。不料放鞭炮时发生意外,我的右脸颊被炸伤,是2*2平方厘米的三度烧伤,我的同学的腿也被炸伤。医生说我会留下疤,我好害怕,因为我要上台演出的!而且我还年轻!!!但那家人说是意外,他们不负责,只给了我二百元,让我有什么事去找中间人(就是那个介绍我们去的人),但那个人不理我们了!!!我去问了医生,要手术治疗才行,否则会有疤留下。我怎么办啊???帮帮我!!!先谢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