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情况的,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当事人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却仍然驾车或者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交通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交通事故现场的;
3、当事人具有酒后驾驶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仍拒绝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擅自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当事人虽然将受害的伤者送至医院,但未作报案并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者其家属留下虚假姓名、地址以及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当事人在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当事人离开现场并且拒不承认曾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有充分的
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或者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