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我在昆山“江南春堤”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117.23平米的二手房,合同已经签过了,四月底付的定金2万,5月7号之前付了首付10万,卖主也已经将钥匙,各类手续的账单交给我们,房产证要到6月才下来,就等房产证下来就办剩余手续。现在国家有新规定说从6月1日开始,新房在2年内转手卖出的话,要交5.5%的营业税,所以卖主要我们分摊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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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应该有卖家承担,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因此,你可以不同意承担一半的,营业税.如果对方借此不同意出售房屋的,属于卖方违约,你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如有其他疑问,可以致电13391048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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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