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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夫妻结婚13年,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女儿12岁,上五年级,儿子9岁上二年级,有两套房屋,女方硕士学历,没有上班,我们感情不和协商离婚,无第三者,我计划女儿随妈妈生活,男孩随男方生活,房子贷款都归我还贷款,子女教育抚养归我负责,老婆要求我要经济补偿,他带孩子的费用,离婚后还要给她经济照顾,合理吗?

民事相关
2021-04-13 19:29:06
共有20位律师解答
  • 您好!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不需要对方的同意,感情破裂法官会判决离婚。离婚诉讼程序的步骤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离婚诉讼程序的注意事项第一,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也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以此为据裁判是否许可当事人离婚。

第二,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它要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和理由进行审查,是否准予离婚取决于人民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也可以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请求。

第三,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调解和判决,在发生法律效力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依另一方的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诉讼离婚,都涉及到很多财产和权利问题,建议您联系专业人士,帮助您攥写协议、制定相应的诉讼方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抚养费一般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法院的认定一般在支付方的百分之二十五到百分之三十左右。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有收入来源的,法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有关单位扣留一定比例的收入,支付抚养费。没有收入来源的,查封、扣押、冻结其可以供执行的财产(需要保留其必要的生活物品),按照法定程序变卖、拍卖,用于支付抚养费。确实没有可以供执行的财产的,法院可以暂时中止(非终结)执行程序。待男方有条件时恢复执行。
  • 您好,仅从您描述的看不太合理,一般都无过错的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平均分割。
  • 女方一直是全职太太吗?离婚后就没权利要求经济照顾了。
  • 您好,家庭主妇有权要求一定的经济补偿。
  • 您好,这需要看您怎么认为
  • 您好协商不一致可诉讼处理
  • 这个要求就不太合理了
  • 你好,请问现在起诉离婚了吗
  • 感情纠纷情况,双方尽量协商沟通
  • 您好 你们离了没有 孩子的抚养费你需要支付
  • 您好,可以和您详细沟通
  • 如果她照顾家里较多,可以要求多分财产,但离婚后没有义务再照顾。
  • 您好,协议离婚的话,由双方协商确定补偿事宜。
  • 您好,建议双方协商解决问题。
  • 您好。不合理,建议诉讼解决。
  • 您好,这是不合理的,他有劳动能力
  • 您好,你们现在最大的争议点实在这儿么?
  • 您好 具体怎么回事呢 详细描述一下 给您专业建议 法律帮助
  • 女方可以要求一定的经济补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必须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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