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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今年67岁,2001年2月结婚2004年6月离婚,2001年时继子各13和17岁,现在继子有赡养义务吗。

民事相关
2021-04-10 22:00:3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赡养义务和扶养义务是一一对应的,只有尽到了抚养义务,才有赡养的义务。
  • 子女赡养父母,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 你好,如果结婚后对继子进行了抚养,离婚后可以要求继子进行赡养。
  • 这种情况应该是没有赡养义务。
  • 形成抚养关系,继子女,有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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