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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地婚姻,在2020年11月30今法院调解离婚,当时法院判给我的房子与经济补助,经济补助13万,每年给一万三,在离开法院前,法院说给对方必须在2020年12月20号之前把一万三给了,可是对方没有执行,反而在12月底把我拉黑,因为我是外地人,我在2021年1月5号申请强制执行,到现在法院给的回答是,对方没有钱,我说那房子呢,难道不可以让他搬出去吗?法院说等我回来后带着我一起去法院。我现在束手无策,不知如何是好?希望能遇到好人给个介意。

民事相关
2021-04-09 14:34:2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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