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医院住院欠费,医院没通知,每日费用清单也没有,要出院的时候医院口头说欠了两千多元,,本人要求提供费用明细遭到拒绝,后要求医院刷本人的就诊卡,同样遭到拒绝,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三年多时间了,现在医院把我告到法院去了,应该如何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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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间发生医疗损害,若能够证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被侵权人可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提起诉讼,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起诉状写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然后列举受伤的
证据比如医院的病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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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