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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一位曾经咨询过您的网友,感谢您的帮助!不过这件事已经发生太久了。对方于2003年11月开始起诉我。我与对方无婚姻关系,一审判决结果于2004年5月9日左右下达,在无关键证据的情况下判我付给对方每月200元生活费,间接说明我与对方为事实婚姻关系。我认为于我不公,就上诉。上诉时间是2004年5月27日左右,我一直等待开庭和上诉结果。可是我一直等到2005年3月还没有结果,就叫我的代理律师去上诉法院(荆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去询问结果。这样才于2005年4月开了一次庭。开庭记录中说得很清楚要求双方于2005年4月21日前到法院预缴亲子鉴定费用,否则就是双方不愿意和解,由被上诉方出资鉴定。我没有钱交不起。可是对方也没有交。2005年5月26日中级人民法院突然不通过我的律师来我工作的部门来闹的轰轰烈烈,说我故意躲避法院,又说对方已经出钱要求做亲子鉴定。但是没有对方交款收据,也没有被上诉方的承诺书,更没有上诉的判决书。还说是根据鉴定结果来分摊费用,而我的上诉书上就是说由对方承担一切鉴定费用。并且法院想绕过我的律师。还有意无意的说亲子鉴定是说100%的不同才没有亲子关系,我说90%几呢?有个自称是鉴定处的处长说:那一般法院可以认定有亲子关系。我又说,人和大猩猩有94%是相同的。那个处长说了一句敷衍的话。说我不去做鉴定就是心虚,可我想去,但怕有人身意外。还说,只负责把我送去医院但不负责把我从外市送回荆洲。好多疑点呀!哦!还有在案件中一直没有出现的一系列伪造证件,但在别的地方在一些相关部门使用过。我说我要告被上诉方事实重婚,可法官给我的回答是;你只有另案起诉,我说,可以在本地法院起诉吗?她的回答是只能在武汉法院起诉。我说本案已经是民事附带刑事案了。可法官说只有刑事附带民事没有民事附带刑事案的。案件基本情况就是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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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27 15:15:1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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