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前面谈的对象每个月给我转二三百块钱,我不收他还生气,大概一共收了也就4千块钱左右,现在分手了,他起诉我还钱,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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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否需要返还要看对方证据所能证明这些钱属于什么性质?如果是属于赠与则不需要返还。如果属于借贷则需要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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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被起诉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如果自己暂时无力偿还,可以直接找到原告商谈,争取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请求原告撤诉,撤诉后积极履行协议,否则对方还会再次起诉。
2、如果协商不成被起诉后,应该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的目的,判决生效后也应该积极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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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