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判决书下过后二年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是那年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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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申请执行及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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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当事人都必须自觉履行。当事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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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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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可以进一步沟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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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