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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7月,我媳妇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借给了甲某使用,当时甲某是我媳妇同事的对象,因为当时她和同事关系很好,甲某借钱,因为当时没有现金,所以借给了他信用卡使用,额度11000。甲某自用卡起,一直将此卡最大额度透支,每月基本上只还500-600元的最低还款额。18年开始,甲某通过多次分期透支大额现金,大约4万余元,并且恶意不还款。19年我媳妇发现此卡透支严重,已及时让甲某还钱,但甲某已没钱为由拒绝还钱,并声称自己有一辆车可以抵账,让我媳妇放心,先帮忙还一部分,如果后期还不上,可以将车抵给我媳妇。我媳妇为减少逾期所产生的利息,自2019年底每月还款大约1500元(有一次4500元),至2021年3月已累计还款24000余元,信用卡还欠款4万6000余元,甲某一直未还款。通过多次追要 ,甲某就是不还,2021年2月甲某打下欠条,说46000元信用卡欠款在三月底还清,24000元分期还给我媳妇。直至4.5日一分未还,且甲某车辆已过户他人,扬言如果去法院起诉一分也不会还款,并且不承认之前打过借条,并且威胁我媳妇如果告他,他会伤害我家人。三月底我们两个人去过他家家里,和他父母说过这事,他娘主张帮其还款,但是甲某辱骂训斥其母不要多管闲事,并叫来了一帮人要打我们两个人。对于此案件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权利?如果他真的名下没有财产,我们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1-04-05 12:17:5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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