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知情权
诉讼时效是三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股东的信息接收权而言,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公司怠于披露法定信息之日起计算;对于股东的查阅权而言,应当从公司拒绝股东的查阅请求之日起算
根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