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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表妹和北京某场党支部书记胡某于1996年结婚,婚后胡某通过关系把我表妹调到他的单位,双方关系很好。1998年我表妹生了一个女孩。从此重男轻女的胡某便经常彻夜不归,和一个东北打工女混到一起,并经常打妻子。1999年经法院判决双方离婚,房子归胡某,孩子归我表妹,胡每月给孩子生活费100元。胡某和东北打工女结婚,并生了一个男孩。我表妹因精神打击于2000年病休在家,每月只有400元工资。现在,孩子已经上小学,母女生活困难,我表妹给胡某协商,希望他多给孩子些生活费,胡某不给,并扬言不怕我表妹到法院告去。现在我们这些不懂法律的人,不知道能不能通过法律解决孩子生活费问题,请您给予指导,谢谢!

继承
2005-05-24 14:4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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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