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01年7月大学毕业后,来到现在单位工作。(学校,事业单位)随与学校人事处签一合同,主要内容是:我需在学校工作三年后才可调动工作。我于今年参加全国研究生考试被录取(我已工作三年有余),需调走我的人事档案。但学校不同意,学校要求:要想调走档案,就必须签一合同,合同主要内容是,我拿走档案,须押金三万,毕业后回学校,否则,需交纳我读研三年期间的未发的工资总额(估计有4.5万元,我读研期间,学费自付,工资没有,若回学校就全部给我)我的意见是;调走档案,跟学校脱离关系。我着急要档案,学校只给我签合同一条路,我该怎么办?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