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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出游精神损坏赔偿,清明出游的时候遇到不文明游客,他对我破口大骂,还说我丑不配来旅游,我可以要求他对我精神损坏赔偿吗?

其它综合
2021-04-01 10:50:3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根据《侵权责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情形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的,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的,受害人可以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的,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的,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1)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2)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3)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的,物品所有人有权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另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享有人格权利,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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