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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在和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公司方在约定事项中写明了“乙方在甲方解除本合同后两年内不得在生产或销售同类产品以及提供服务的单位任职”,但是没有写明相关竞业条款和补偿,请问这样有效吗?

劳动纠纷
2021-04-01 11:52:26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了
  • 根据《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当事人仅约定劳动者应当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未约定是否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或者虽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但未明确约定具体支付标准的,基于当事人就竞业限制有一致的意思表示,可以认为竞业限制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
  • 您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没有约定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协议也是有效的,但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三个月的,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协议。
  • 你好,具体要看你在和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内容再做定论,需要对各项问题进行妥善解决才可以处理。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 【法律意见】不是,合同是合法的,但是要通过该条解雇你,要举证证明才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所以争议都要看證据,您的證据能否完好看了下文字描绘,不晓得您手上能否还有其他證据
  • 竞业限制条约,公司是需要支付补偿金的,在没有支付补偿金的情况下,竞业限制条约是不生效的。
  • 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劳动者应当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未约定是否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或者虽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但未明确约定具体支付标准的,基于当事人就竞业限制有一致的意思表示,可以认为竞业限制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补偿金数额不明的,双方可以继续就补偿金的标准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20%至5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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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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