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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公司的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有几个客户至今没有结清货款,有收货欠条。已经三年多了,如公司坚持让我以现金形式偿还是否应该?

公司企业
2004-07-28 03:43:0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能提供公司与你的劳动合同证明你是公司的员工,则属于职务行为,公司没有权利要你赔偿损失。若不能证明是职务行为,则公司可以向你追要。
    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李永旭律师愿为您提供公司法律服务!
    010-80668975 13911502170
  • 有道理
  • 客户与公司之间是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你作为公司的职员不承担支付货款的义务。公司可以向客户主张权利,而不能向你主张权利。如果发生劳动争议,法律会支持你的。
  • 因你所述不详,所以有二种可能存在:一是楼上的同行所解答的。二是如果你无法证明你与企业存在用工关系,而企业能证明你与其仅有买卖关系,那可能会遭致你须向企业负责偿还货款的责任。
  • 你和公司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再者,客户所写欠货条是如何约定对该事件都有影响。
  • 关键是你在从事销售期间,公司是否允许收条这种操作方式的存在,如果公司未有这样的规定,也许你是有一定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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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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