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款买房可以提取公积金。
按照相关规定在出现以下情形时可以提取公积金: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的;
5、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6、职工偿还购房房贷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如果职工购买自住的住房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那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候应提供购房
合同和协议原件以及复印件;购房的全款的发票的原件以及复印件;职工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公积金的联名卡或者工资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