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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老师, 关于医疗问题 ,通过了两次鉴定,尸检鉴定和医疗过错鉴定, 尸检鉴某某果 xxx系颅脑损伤后并发双肺重度肺炎,心肌炎 、等、多功能器官衰竭死亡 。没有明确划分责任 成都鉴定机构鉴某某果,九0三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的过错,于2020年1月15日肝功能发生异常之后,于1月18日,1月21日,1月29日检查结果均有异常,医院未及时予以干预 ,病程记录中未对一些病情异常变化进行及时分析及处置记录,且相关的检查,检查结果的记录不完善,不规范。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病历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能够完整再现诊疗过程。成为诊疗活动的历史记录。”之规定,九零三医院存在病历书写不规范的过错 。又说一句,这些行为与xxx的死亡后果之间无因果关系。也没有明确的责任划分 ,法院叫我们去和九0三私下协商 ,九0三又不理我们 又不知道他该承担多大责任 在整个过程中他是存在有问题的 ,整整半个月肝功能 一直均有异常,没未及时分析干预 2月3号进ICU 接到检验科报危急值, 提示肝功能衰竭 ,于2月8日死亡 他偏说这些过错行为与死因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老师能否帮我们分析一下,作一个建议怎么办是好? 谢谢了!

医疗纠纷
2021-03-24 18:13:2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医疗纠纷案件 不要自己去做 一、我们专做医疗纠纷案件,有些证据一旦灭失,就再也搜集不到了。及时办理委托手续,尽早协助你们固定即将灭失的证据,搜集相关证据。
    二、把所有的病历邮寄给我们研读一下:我们通过研读病历,才能够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才知道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中是否存在过错。
    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相信经过我们共同努力,可以让患者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如果医疗机构没有过错,医疗机构是不承担责任的。
    三、医疗纠纷不同于其他纠纷,医疗纠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不是上网搜一下或者咨询一下就可以解决的。特别是鉴定,一个质量良好的陈述意见是取得客观鉴定意见书的基础。良好的鉴定陈述意见,是需要律师运用自身的医学知识与法律知识,投入很多精力与时间,通过对全部病历的研读之后才形成的。
    医疗纠纷目前可以做的有司法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县区级的卫生计生局委托当地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做出,对该鉴定不服的自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意见书之日起15日内,可通过原医疗技术鉴定委员会向省级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以上一级医学会的鉴定为准。司法鉴定是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出,对鉴定不服,符合法定条件的,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是当地的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即卫生计生局委托所在地市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按照程序做出,司法鉴定由医患双方商定司法鉴定中心/所,或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摇号确定,多了一些选择权。无论哪种鉴定,不要把指出医疗机构的过错寄托在鉴定机构身上,鉴定机构不会主动给你提出医疗机构的过错。
  • 你好 需要看鉴定结果怎么样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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