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一个一直困扰我很久的有关法律上的问题,希望你帮我解决,谢谢!我的爸爸是香港人(拥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我跟我弟弟还有我妈妈是大陆户口的,我爸爸想申请我弟弟到香港长期居住,这是香港基本法赋予我爸爸的权利,符合香港法律的,但是,在这过程当中遇到一些问题,我爸爸跟我妈妈结婚之前,我爸爸是内地户口,他们结婚之后,我爸爸才偷度去香港的,这是30几年的事情,后来我爸爸偷度去香港,后来就拿到了永久居民的身份,但是在那个时候我爸爸因为某种主观原因把他香港身份上的年龄填大了,因此一直到现在,但是现在在申请的过程当中,当地公安局要求我父母出示结婚证还有我爸爸的香港身份证的时候,发现结婚证上面我爸爸的出生年月跟他香港身份证的出生年月不符为理由拒绝我们的申请,公安局要求我爸爸到当地公正处写一张证明,证明结婚证上我爸爸和香港身份证上是同一个人,后来我们就去到当地公正处,公正处要求我爸爸去香港民政处写这张证明“证明结婚证上和香港身份证上是同一个人”,但是我爸爸之前已经在香港的入境处写了一张“有关我爸爸当时进入香港之后的一些资料”例如:我爸爸的配偶的名字(我妈妈),还有一些申请香港身份证的一些情况,但是公正处的人员说不行,一定要香港民政处的那张“证明结婚证上和香港身份证上是同一个人”的证明才可以,但是我知道香港那边是写不到这张证明的,因为香港的现有资料的范围是在我爸爸偷度去香港之后,之前的资料是没有的,所以在香港写是不可能的,那只能在内地写,但是这样也不可能,因为内地有的是仅仅一张结婚证其他什么资料都没有,这样也不行,但是内地的公正处就要那张证明,所以我想问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证明我爸爸的结婚证上和香港身份证上是同一个人???我们手上有这些资料“我、弟弟与我妈妈的子女关系证明(户口本),我妈妈跟我爸爸的关系证明(结婚证),还有我爸爸当时进入香港的证明文件(上面有我妈妈名字的记录),还有我跟我弟弟的出生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