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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13日晚11时,公司临时上货,由于人手不够,临时在外叫了两个民工上车,并定量承包工价为60元.在上货的过程中,货从车上落下砸在其中的一个民工脚背上(此民工当时穿一双人字拖鞋),当场导致其左脚受伤,即刻送往医院,经医生检查知其左足皮肤裂伤,左拇长伸肌断裂,左趾长伸肌断裂,皮瓣外翻,当即门诊手术,其所用医疗费用公司由公司代垫

公司企业
2005-05-16 11: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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