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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肖爱兵在2004年09月14日签订了关于我们安阳市殷都区政府的综合布线工程,总造价为11000元,但对方迟迟不给付款,直到去年的大年三十前几天,对方要求只付7000元就了却此事,由于我们工人过年要用钱,我违心的答应了条件,并打了欠条\"收到现金6000元,仍欠1000元\"的欠条,但现在余下的款对方一分都没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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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13 21:31:1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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