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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没有领证,未婚先孕,共育有一子,女方把男方家总来当彩礼的10万让南方付了房子的首付 房子是贷款的,贷了20年,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后来男方买了一辆二手车,写的是女方的名字,拿房子钥匙加装修七七八八给了男方8万多,现在两个人打算分手,小孩的话男方抚养。男方问女方要抚养费,并且打算把8万归还,但是一下子拿不出来,打算写个欠条。分几年偿还。男方要求房子让女方除名,车子转让给他。女方最初想让房子写小孩一个人的名字,但是男方不同意。所以想问一下是否能写男方和小孩的名字?关于抚养费的话是否也是一定要出给男方的?不知道这件事情怎么解决才是最好的。

婚姻家庭
2021-03-24 14:24:1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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