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 有个法律问题想向您咨询.我是一名业务人员,手机是移动全球通预付费用户.以前公司报销制度是每月用充值发票报销就可以了.自4月起,改为用月底帐单的发票来实报实销.五月初,我去移动营业厅打发票,小姐告诉我公司有规定,必须用等值的充值发票才可以抵换,我本来觉得不合理,但转想可能会有重复交税的可能,所以也对移动的做法表示理解,于是我回家拿了本月的发票再次到移动营业厅,问题又出来了.因为4月有几次我是用充值卡充的,只有手撕票,小姐说这个不能当发票用,如果想用,必须去总厅. 于是在她们的指点下到了位于后宰门的一个总厅,结果还是不行.我很生气,就质疑前台,难道手撕发票不是正规发票吗?难道移动的发票自己都不承认吗/那如何让别人认可呢?她们给我的答复就一句,这是公司的规定,我想打发票,只有把不足部分的金额再次在前台冲值,然后给她们冲值票,她们就可以打了.我当时就说,那其实意味着我之前的部分永远只能我自己买单了. 600多块钱是小事情,关键一是她们的服务态度,二是移动也太欺负人了.在任何宣传上,移动都明确表示冲值卡是给手机冲值的几种方式之一.为什么同样是充钱,同样消费,同样是移动公司盖章的发票,为什么不能同样使用?难道我什么时候都必须去营业厅吗?我为什么不能用最方便的方式满足自己的要求?她们的回答是充值卡可以给任何手机充值,不一定我自己使用.我觉得这种说法非常弱智.一,你们可以看我的冲值记录,上面明明白白显示着有的钱是用充值卡充的;第二,即便我为别人充值了,我现在要求的是打我自己的发票,只要我提供的发票,而且是合法发票达到你抵税的要求,没有多占你移动公司一分钱,你有什么权利不打给我? 作为消费者,我仅仅要求给自己的消费一张发票,为此我开车在南京转了3\4个小时,跑了三个营业厅,一遍遍按不同移动员工的指示去做,却最终也没有解决问题.不知道可不可以告移动公司,我这口气咽不下去.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