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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山东的学生,我的前男朋友是计量学院大三的学生,今年2月分就是寒假的时候我到杭州去玩,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拍了一些照片(是不健康),我回山东的时候也没有把照片删掉(我们是用电脑的摄象头拍的,存在他的电脑上)。后来我跟他提出分手。他不答应就拿照片来威胁我要我继续和他在一起,我没答应。他就自己建了一个网站把一张没有脸的照片传到了上面。并把网站的地址发到了我们高中的同学录里。好多同学有有浏览着个网页,我不的不和他联系,于是他是把这个网页撤了下来。不过他又有了新的条件就是要跟我借4000块钱交学费,我要是不借给他他就要把照片公布。他说5月底交学费,让我快给他寄钱。因为着件事情我患了轻微的抑郁症,精神状况非常糟糕。身体也日渐消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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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13 15:28:1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