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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房子现在面临拆迁,在以前房产证是我爷爷一个人的名字登记的,共前后4间房,后来由于我和父母3人不够住,故在我们原来居住的地方加盖了一层(变成前面2间为平房,后面2间为楼房),后来爷爷的遗嘱说明:前面2间平房中的一间给我大伯,另一间为兄弟3人共有,后面一间给我二伯,另一间给我父亲,上面2间因是我父母建造故没有分配,但名字是我爷爷的,遗嘱中没有把房产分给4个女儿.爷爷过世之后,4个女儿提出分割房产:前面2间一件给我伯,另一件给它们4个女儿(这间为公房,后只能登记我父亲的名字,现在我父亲名下.其余都是私房),后面一件给我二伯,另一件给我父亲,上面我父母加盖的2层,因多张产权证可以多分一点,所以提出写其中2个女儿的名字(当初说是为我父亲着想,这样以后拆迁的话我父亲可以多分一点),我父亲同意之后,大女儿自己一人办理了这些分割手续(大女儿以前在拆迁办工作过).办理后所有的证件都在她那里保管,不肯拿出来归还我们,到现在还在她那里. 现在房子要面临拆迁了,但大女儿却改口说上面登记有2个女儿名字的房子要拿出来分,前面原先说好归她们的一件因登记的是我父亲的名字,所以她们没有提出分.我现在想询问一下,我父母造的房子因分割房产时却登记了我爷爷女儿的名字,我们是否能要回?她们其他兄弟姐妹6人都有房子,只有我们居住在那里也只有那一点点房子.加盖的房子是我父母借债造上去的. 现请求各位的帮助.

房产纠纷
2007-05-06 15:06:3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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