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位来自贫穷落后的山村,正为以下锁事而感到头痛,迷惑而不清: 事由:由于在我们村庄有一个时间老久的桥墩(上面有一条我村的主要来源水道,下面是本村的主要交通要道)即将垮踏,在大多村民的反映下,村委会决定推倒后重新修整,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我爷爷和我爸爸就接下了此工程.在第一天去推的时候,不到十分之一时桥墩(大约高十米多)就自然倒塌,幸好没砸伤人.但此时的路就被堵得死死的,在倒塌的第二天,本村村委会会员名叫竹营生的她家要拉煤从此处过,就急着找我老爸把堆得高高的石头拆开一条路给他家拉煤车过.就这样,我老爸就忙匆匆的把石头堆放在路的两旁(由于时间很紧).在另一天什么时候,一些过路人从此处过,前面走着一个不懂事十二岁的小孩(后面紧跟的是小孩的父母等),我老爸怕小孩贪玩调皮,就预先告诉过他要小心,可正如此,小孩就被自然掉下的石头给砸伤了脚(没骨折,但砸破了脚),小孩的父母看到后就及时送到了医院治疗,我父亲也去看望过小孩,基本没什么大伤.但在事后,村委会就说是我家的原因造成的,需要我家赔钱???????????????理由就是说和我家签定的和同是说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有我家负责,此话的意思是,我家本人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才是我家负责,没有说外人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有我家负责.在由于我父亲年也五十多,记性又 不太好,不知把合同放到那里了,叫村委会把合同拿出来看,村委会又不给,还有说好的在施工前要给1000元人民币做为施工开支用,但村委会也未给就叫我父亲施工. 另:就在桥墩跨的那天,我父亲觉得做这个工程钱太少,不要说赚多少,连赚都不得赚,就准备说叫村委会从新更改合同多加200块钱,村委会也答应了,但也迟迟未改此合同.... 在这一切过程中,我方认为是由于村委会没有给出施工方按,就叫我方施工,甲方也没有提供工作上的劳动安全配备和安全防护措施,也没有派专人对质量,人员和安全等进行管理,最终是由于村委会没有尽到一种必要的监督责任所造成的.主要责任不在于我家,而是村委会,但我父亲也没否认说我家没有过错.而村委会否认过没有过错. 尽请各位专家为我父亲和受害者平平理,也还我父亲一个公道,让受伤的小孩早日康复.谢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