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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4年10月购买了一台电脑验光仪,使用到2005年就出现了质量问题,误差较大,我被迫自己把仪器给经销商运回去,并与其换了一台所谓新的,换回来的仪器使用时间不长后,也不能使用了,与经销商联系维修,并按其要求发回去了,谁知发回来使用不久后又出现了问题,再与其联系,经销商派技术员上门服务,技术员来后却无能为力,并要求我们再发到济南,由其发到厂家进行维修,时隔近两周后,仪器才发回来(其间我们一直没有仪器可用了),结果还是不能用于实际使用,其间我们的损失是很大的.我们只得亲自到济南与其协商,结果对方概不退货,也不换货,更不赔偿损失,说我们只能自认倒霉。

证券投资
2005-05-13 22:18: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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