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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已于xx年xx月xx日登报声明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财务章和法人章遗失并声明作废。今再次声明凡持有和本公司有关合同及债权、债物的,自本声明登报之日起2个月内找法人代表xx核对或通过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申报备案,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核对电话xxx。 请问这种情况登报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登报时效比如:7日内?15日内?多久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纠纷
2021-03-18 11:24:0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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