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公司与一家设计公司在3月份签定了一份工程制作合同,当时由于各种原因我们比合同要求的交货日期晚了一天交货。为此我们觉得有过错,也向他们道歉并承担了两次免费帮他们维修工程的责任。但是他们现在依然依这个为由一直拖欠我们的尾款(合同约定3月19日付清尾款)。并且现在我们还遇到一个问题,就是他们跟我们签定合同的地址和他们网站公布的地址均无法找到其公司,他们也不派人与我们交涉,而且一直拖着款不付。我们问他们要地址,他们也不告诉! )非常感谢您的回答!我想再咨询一下:我们现在打电话给他们问地址,他们依然不肯给我们。我们想报警,这样做可以吗?还有由于我们违约在先,(即没有按时交付工程),我们起诉他们我们能胜诉吗?要做些什么措施呢?费用问题怎么算呢?谢谢!

证券投资
2005-05-11 20:56:4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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