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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湖北恩施建始的老乡借的我钱,2018年到现在至今未归还,我在中山,他在北京,我可以在中山广东中山起诉他吗?

债权债务
2021-04-08 17:36:23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间借贷属于合同的一种,所以对于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法院除了在被告住所地法院可起诉,还有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因此,如果你们没有约定履行地,你既可以在你所在地起诉,也可以在对方所在地起诉。
  • 你好,我湖北恩施建始的老乡借的我钱,2018年到现在至今未归还,我在中山,他在北京,我可以在中山广东中山起诉他吗? 案件详细
  • 行为地在中山可以在中山起诉的哈
  • 借钱不还起诉时,当事人应当携带起诉书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材料,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应当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立案手续立案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
  • 有借条吗?对方户口在哪里
  • 你好,收集相关证据委托律师起诉
  • 你好,可以在中山起诉他
  • 你好,可有优先从你这边的法院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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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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