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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5月8日上班时间13:30左右开机床把无名指和小指压到,压断的部位分别是两个指头的三分之一部份,请问象这样的工伤事故工厂是如何进行赔偿。我现工作的工厂是一家外资厂,管理区域是荔湾区,我刚进厂不久,进厂的时间是4月20日,试用期还没有过,所以工厂目前还没有给予我买保险,但是,开机床出事故工厂还没有及时给我们进行培训的。请问这种算不算三级伤残,另外,我这种伤,在本厂建厂以来算最重的,听同事说,以前一位比我伤轻一些的同事赔了十一万,但是他工作的时间是十年,不知道赔偿会不会因工作的年限来确定它的赔偿数额。

其它综合
2005-05-11 10: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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