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于2003年5月购买了一坡屋顶房,房屋面积为89平方(赠送一10平方的露台,已写入合同中),合同中也规定了办理两证的期限(90天内)和赔付办法。但由于开发商原因,两证直到今年(2005年)4月才通知可以办,其中开发商曾于2004年5月与我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中间提到开发商必须在2004年的9月30日前办好两证,否则将赔付我们3万元。可我们找到开发商索要3万元时,他说协议作废,并且面积增大了十几平方(今天我们看到了房产证,上面面积为101平方米),要求我们补交面积增大的十几个平方的钱(现只要我们交纳多出的3%的房款)。并且原购房合同作废,须立新购房合同,才能办理两证。补充协议内容如下: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就商品房合同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保证在2004年9月30日前办理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如在2004年9月30日前不以办理则向每户赔偿违约金人民币叁万元。二、若本协议双方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2004年2月26日

公司企业
2005-05-13 15:14:5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旅游者怎样维权
旅游维权 3748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多少钱
十级伤残赔偿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多少钱
合同违约金可以约定200%吗
民法典 962
合同违约金可以约定200%吗
合同履行完毕可否签订补充协议后
民法典 1813
合同履行完毕可否签订补充协议后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308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22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60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46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21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16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