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52岁,丈夫58岁,与丈夫75年结婚,婚后虐待我和孩子,对家庭不负责任。2003年10月我做了手术后由于他不照顾我,我只能住在女儿家,他还在社会上扬言“我老婆跑了!”2003年10月开始,他将门锁还掉,使我有家不能回,至今我漂流在外已将近3年。2004年2月10日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原因,就是嫌我生了两个女孩,同时不想承担家庭义务,想甩经济包袱)县法院从未开庭审理,6月5日法院通知开庭时,向他说明财产分割问题他突然撤诉,起诉之前他将买断工龄的14万元和家庭原有积蓄5、6万元全部转移。婚后经常实施暴力,尤其在起诉离婚期间更是变本加厉,一次将我打晕后任然在我身上拳打脚踢,邻居劝阻也因此受伤。因我不能回家,没有生活来源,2004年6月16日我提出反诉,城关法庭受理此案,8月10日开庭调节未果,12月6日再次调节,法庭为了结案,让他作出口头保证,依次为据了结此案,但他的行为任然如故。2004年12月20日,补贴房费4.34万元,2005年3月2日从银行提走,3月8日做出假现场将家中门锁全部撬掉,他装作出远门,回来后却没有报警,现在诬陷我把钱偷走,从中我看出他想离婚却不想分给我财产,就着样折磨我,想逼我起诉。处于这种境地,我请求律师同志帮帮我,这个走投无路的人,拜托您了!

刑事案件
2005-05-10 23:03:0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