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和姐姐是一个单位的。因为姐姐一个的同事诽谤我姐说她偷她的手机。(但是他的手机在那丢的我们都不知道)然后她就报案了。警察把我姐带到公安局问话。这位同事就无限说。这手机是我姐偷的。如果不是的话为什么警察要把姐带走呢!就因为警察把我姐带走了。一切的的谣言不停。我们整个家都有些受不了。晚上警察来做了解释。但是这位同事还是说。如果不说的话为什么警察要把我姐带走。我很生气。(因为晚上大家都在单位。)我就上去问他。敢不敢在说一句。但是她还是说了。她就撕起我的衣服。我姐看到这情形,就上去揪着这位同事的头发。这下她就说受不了。头晕,肚子痛了。就住院。这事经过了公司解决,把我开除了公司(因为我是雇的)然后我姐罚款1000元,赔这位同事的住院费,这位同事罚款500元。我姐和这位同事都下岗三个月。我不服。请问大律师我可不可告她呢??我很无助请你帮助我。

人格尊严
2005-05-05 22: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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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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