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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04年的5月1日,我问一个日本人借了人民币10万元整和朋友开办了一家公司,约定最多借款3年,并且每年利息一万,3年后一次性归还本金和利息。如果我在一你内归还,那么也将至少给付一年的利息也就是1万。 他借给我钱后,经常用这些钱来要求我和他见面,有几次我已经和合伙人商量好退股还钱给他,他又不肯要了。等我想好好做生意,他又要钱了,就这样反反复复的。有几次他还去了我父母家门口,被我邻居当成是坏人,而拨110。 05年大年初一,他要求和我见面,我就和他见了,但后来他却把我的眼睛打成内出血(并且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受伤了),我离开后就没有回父母家,马上在外面租了房子,开始住在外面。他不停的去我家,写信给我父母,半夜打电话骚扰她们,后来我干脆把家里的电话也取消了。 他2月下旬的时候他给我的手机发信息,说他过年时回日本,和妻子离婚了,并带了两百万人民币要求和我结婚,我没理他。3月中旬的时候,他给我发信息,说他妻子在日本自杀了,说是我杀了他妻子,4月1日说他两个女儿进了精神病院,2日又说二女儿在精神病院也自杀了,他说他不会放过我的。 他现在要求我在05年5月1日前归还他借给我的10万加一万的利息,三月上旬的时候,我有答应他的律师,说5月1日前,我就算借高利贷也会把钱还给他。可是3月中旬后他的那些短信息让我明白,即使我现在把钱还给他,他还是不会放过我,还是会缠着我的,况且因为他以前的缘故,我和我的合伙人散伙了,我现在一个人自己维持这个公司,当初我也只在公司投了20万,如果现在撤出11万,我公司里根本就很难维持了。对方律师说他联系不到我,所以要求我干脆钱还掉,免得到时候告我诈骗,如果说他联系不到我,那么他的律师又怎么能联系到我呢?并且我的手机现在几乎每天都开着,他打过来,我接了电话,是他都不说话的。有时候我在忙,我就会转到我女朋友那里,或者是移动的自动留言里,让她帮我接所有的电话,我想这不算有诈骗的倾向吧。

人格尊严
2005-05-05 18:23:1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21.规定: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根据你们约定的内容,即:“最多借款3年,并且每年利息一万,3年后一次性归还本金和利息。如果在一年内归还,也将至少给付一年的利息”来看,这个约定对在三年之内的具体的还款期限主动权掌握在债务人一方。因此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但债权人并不能随时要求履行。
    但是从你介绍的具体案情看,债权人已经对你的生活构成了威胁,如果你目前仍不还给他欠款,这种威胁势必持续存在。而且你在借到巨额款项后行踪不明的,当然容易被对方认为有诈骗的嫌疑了。所以我个人建议你克服目前的困难,还清债务比较妥当。如果在债务还清之后对方仍然纠缠的,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他,或者断开和他所有的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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