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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新厌旧的男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女方不愿意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民事相关
2021-03-11 18:07:28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尊敬的求助人,您好,根据你刚刚的咨询问题,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起诉离婚,并且需要证明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时,一次性把婚离掉的可能性才大。若是证明不了,可能需要经过二次对你起诉离婚才能把婚离掉。如果都同意离婚,那么尽量与对方协议离婚,这样就可以避免漫长的诉讼程序,只要双方把孩子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配问题在离婚协议中协商处理好即可,然后拿着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照片这些材料,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
  • 法官综合考量是否感情破裂或存在其他因素,判决离婚或驳回起诉
  • 你好,可以单方面提出离婚,解决婚姻关系
  • 在离婚诉讼中,一方不同意离婚,但如果法院认定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就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
  • 你好 这个的话是需要看具体的情况的
  • 1、男方起诉离婚,法庭上女方还是不同意,法院会先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2、如果法院判不离,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男方是只有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如果有了新情况和新理由,那么就不用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3、再次起诉是否会判离是需要依据当事人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决定的。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如下: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你好,关于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也就是说,诉讼离婚中,法院判决离婚与否的主要依据是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 你好,感情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就会判决离婚的
  • 你好,一般法院会结合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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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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